申请人:邹城市蔚然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9791937号“百福贤礼人 BAIFUXIANLIRE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813926号“湘礼湘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商标专用期至2023年08月06日,其所有人到期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的商标专用权已丧失,故引证商标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428924号“尊心礼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486790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4793370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四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