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0580417号“柘椒香”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柘椒香 50580417

阅读:77924 2024-06-06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陈振伟 委托代理人:河南新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河南红立方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07月27日对第50580417号“柘椒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辣椒食品及种子行业中具有极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在先注册的第23563869…

  申请人:陈振伟

  委托代理人:河南新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河南红立方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07月27日对第50580417号“柘椒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辣椒食品及种子行业中具有极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在先注册的第23563869号“柘椒”商标、第23101792号“柘椒王”商标、第9156782号“吨椒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经过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同处一地,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主观恶意,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权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形式):

  1、申请人产品照片、所获荣誉及证书;

  2、相关案例;

  3、宣传视频等。

  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20月19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9月14日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调味料;调味品;香辛料;辣椒(调味品);豆豉;辣椒油;调味酱;食品调料;食用调味品;辣椒粉(调味品);辣椒粉;辣椒酱;辣椒酱(调味品);辣椒调味料;辣椒油(调味品);红辣椒粉”商品上。商标权专用期至2031年9月13日。

  2、引证商标一至三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期申请注册,引证商标一、二核定注册使用在第30类食用淀粉、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谷类制品、调味料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三核定注册使用在第31类植物种子、植物种籽、辣椒(植物)等商品上,其中,引证商标一、二权利人为申请人,引证商标三权利人为柘城县传奇种业有限公司,目前均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为原则性条款,其实质内容已体现于《商标法》相应实体条款中。我局将根据当事人的评审理由、提交的证据等情况适用《商标法》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一、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双方共存,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中,争议商标“柘椒香”与引证商标二中均含文字“柘椒”,商标整体印象相近,易使相关公众产生关联性联想,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调味料;调味品;香辛料;辣椒(调味品);豆豉;辣椒油;调味酱;食品调料;食用调味品;辣椒粉(调味品);辣椒粉;辣椒酱;辣椒酱(调味品);辣椒调味料;辣椒油(调味品);红辣椒粉”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调味料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在上述商品上共存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争议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二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并未明确主张其享有何种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利,并且未进行举证。其次《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系指在中国已经使用并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本案中,申请人已在先注册了引证商标,且我局已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理由予以支持,故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进行审理。

  三、申请人所述争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6月06日

本文《关于第50580417号“柘椒香”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柘椒香 50580417》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9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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