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8338036号“EcoAir-Bac”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 EcoAir-Bac 38338036

阅读:19341 2024-08-0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华腾地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原异议人:无锡富星地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无锡市大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2021)商标异字第0000059382号不予注册决定,于2021年07月0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异议人在异议阶段的主要理由:一、被异议商标与原异议人的第585017…

  申请人:华腾地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原异议人:无锡富星地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无锡市大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2021)商标异字第0000059382号不予注册决定,于2021年07月0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异议人在异议阶段的主要理由:一、被异议商标与原异议人的第5850173号“Ecotax”商标、第6931189号“Ecosoft”商标、第6931190号“Ecosoft”商标、第7048495号“Ecodurable”商标、第7309168号“EcoCushion”商标、第7458170号“Eco-Backing”商标、第32682439号“EcoGen”商标、第35580309号“eco ai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八)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被异议商标是对原异议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商标的抢注。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原异议人向我局提交了往来邮件、订单、发票、报关单等作为主要证据。

  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认为,被异议商标“ECOAIR-BAC”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7类“地毯”等。引证商标一、二、四、五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7类“地毯”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八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7类“地毯”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呼叫、文字构成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ECO AIR”商标由申请人首创并使用在先,原异议人商标是对申请人在先商标的抢注。请求准予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往来邮件内容、检验检测报告、参展材料、企业信息、聊天记录、原异议人商标信息、申请人版权证书等证据。

  原异议人向我局提交了意见,请求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

  经审理查明:

  1.被异议商标由申请人于2019年5月21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于2019年10月13日通过初步审定,指定使用在第27类地毯、地毯底衬、纺织品制墙纸等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至三、五至七早于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引证商标八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经无效宣告审理予以维持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7地毯、地毯底衬、墙纸等商品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引证商标四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不构成争议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局认为,被异议商标“EcoAir-Bac”与引证商标一至三、五至七均包含字母“ECO”,且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八“eco air”,字母构成、组成形式、呼叫较为接近,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明确区分,已构成近似标识。被异议指定使用的地毯、地毯底衬、纺织品制墙纸等商品与上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地毯、地毯底衬、墙纸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诸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标示上述商标的商品来源相同或存在某种联系,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鉴于原异议人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了上述引证商标,且我局已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原异议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予以保护,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进行审理。

  综上,申请人所提复审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8月01日

本文《关于第38338036号“EcoAir-Bac”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 EcoAir-Bac 38338036》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90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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