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沙河市一诺唯客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睿阳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刘明明
委托代理人:北京信诚万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沙河市一诺唯客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刘明明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16期《商标公告》第46753116号“OYEEDTG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OYEEDTG及图”指定使用于28类“玩具木琴、玩具婴儿车”等商品上。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抢注其小熊图案商标,但异议人提供的微信订购记录等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异议人将其小熊图案商标于“玩具木琴、玩具婴儿车”等商品上在先使用并使之具有一定影响,因此,对于异议人上述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亦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引证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其在先著作权等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6753116号“OYEEDTG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