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LUMINIUM STEWARDSHIP INITIATIVE LTD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68438号“ASI ALUMINIUM STEWARDSHIP INITIATIV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我局已作出撤销决定,决定第35697137号“A.S.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见第1864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撤销,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