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377381号“FLSA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3786073号“FLSAY”商标经异议程序不予核准注册,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