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艾福史密特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537531号“PLAYSEAT G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在第20类商品上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706193号商标经我局审理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004302号无效宣告裁定书予以无效宣告,在行政诉讼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我局的裁定,该裁定现已生效,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054851号商标在异议程序中经我局审理作出的(2020)商标异字第0000136677号异议决定书决定不予注册,异议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