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蛮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元问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156252号“碧蓝平行天际 AZUR WELKI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国际注册第1595409号、第28238399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上差异显著,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