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申请人(申请商标转让人):卡尼瓦尔(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申请商标受让人):华采财富(香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674664号“DONUT CAF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已转予华采财富(香港)有限公司,与第17940841号“DONU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2223357A号“DONUT CA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32223560A号“DONUT KITCH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32223342A号“DNUT CA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的权利人相同。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223357号“DONUT CA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2223342号“DNUT CA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32223560号“DONUT KITCH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已被我局驳回注册申请,第17005240号“DONU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撤销,上述决定均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五、七未获得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四、六、八均为申请人所有,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八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21类婴儿浴盆(便携式);婴儿充气浴盆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