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启东舒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问鼎乾坤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0071388号“海淼HAIMI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739417号图形商标、第10035403号“领航伟业及图”商标、第11372623号图形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等方面有所区别 ,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