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9 00:00:00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pdf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3号(关于进口巴西牛血液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9 00:00:0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输华牛血液制品的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西牛血液制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中华…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4号(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9 00:00:00
为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糖商品范围 本公告所述食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1701项下的商品。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管理措施 (一)食糖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仍执行保税政策。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进口食糖在区内加工后的成品不得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区外…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7号(关于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乌克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0年联合公告第31号(关于防止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8号(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美洲地区2024年1—3月报告的登革热病例数超过300万人,是去年同期的3倍,其中巴西、阿根廷、巴拉圭等国家疫情最为严重;我国周边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等国登革热疫情较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升高。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美洲地区2024年1—3月报告的登革热病例数超过300万人,是去年同期的3倍,其中巴西、阿根廷、巴拉圭等国家疫情最为严重;我国周边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等国登革热疫情较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升高。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关于进口乌拉圭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有关乌拉圭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拉圭野生水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地理坐标北纬31°53'10.3"、东经73°41'28.4";北纬31°53'10.0"、东经73°41'10.8";北纬31°52'48.5"、东经73°41'11.5";北纬31°52'48.9"、东经73°41'28.8"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   查看全文>
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
发布于:2024-04-16 00:00:00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分为35类200余种,基本实现…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5号(关于进口斯里兰卡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08 00:00:0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和种植工业部关于斯里兰卡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斯里兰卡鲜食菠萝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   查看全文>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发布于:2024-04-06 00:00:00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9号公布 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生态保护补…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公告的解读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预裁定工作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发布,海关总署令第262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预裁定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次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决定书(商品归类、…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号(关于进口奥地利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奥地利共和国联邦社会事务、卫生、护理和消费者保护部关于中国从奥地利输入猪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奥地利猪肉(含可食用猪副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查看全文>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4号(关于防止利比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2024年3月11日,利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瓦哈特省(AI Wahat)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涉及易感动物为绵羊和山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利比亚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源于…   查看全文>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   查看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项通用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   查看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 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   查看全文>
推动“一带一路”相关成果转化应用 市场监管总局这样干→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为提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反垄断、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政策研究并积极做好成果转化,对经营主体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营商环境打牢基础。 在反垄断领域,针对全球反垄断审查日趋密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日益增多的情况,编写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反垄断法汇编》,系统介绍俄罗斯、新加坡、波兰、捷克、…   查看全文>
江苏启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
发布于:2024-04-01 00:00:00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近日,江苏6部门联合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全链条推动我省产品碳足迹的标准建设、核算、标识认证和应用场景开发。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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