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方加兵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059142号“萨优喏shaunow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99193号“SHOWNOW手脑”商标、第20776149号“SHOWNOW”商标、第20362251号“SHOW NOW”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