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盐城市育新种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528957号“育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70476号“育新”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注:撤销公告刊登于1696期《商标公告》),该商标现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