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

阅读:125889 2023-05-04 00:00:00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作者:王荣荣
概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7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近日批准发布的《快递电子运单》(GB/T41833-2022)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GB/T41832-2022)两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基于2015年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制定。该国家标准规范了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层数及规格尺寸,推荐快递企业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三联运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7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近日批准发布的《快递电子运单》(GB/T41833-2022)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GB/T41832-2022)两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基于2015年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制定。该国家标准规范了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层数及规格尺寸,推荐快递企业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三联运单;明确了快递电子运单上码号区、目的地信息区、收件人信息区、寄件人信息区、内件信息区、签收区等不同区域及信息内容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划分与布局。特别是,该标准提出了快递电子运单所用纸张、背胶、油墨,以及字体字号、隐藏及加密处理、胶粘物理性能等一系列技术指标,并给出检验方法,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使用和检测,更好地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需要。

《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顺应我国邮政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需要,提出了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编码维护要求。标准中给出的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由国家(地区)码、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码、寄递位置码等基础编码,以及企业码、物品属性码等扩展编码两大部分组成。该标准的发布实施,首次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有利于解决各寄递企业编码不一、维护成本高、无法共享的问题,推动实现共同收寄、分拣、配送;有利于方便用户下单、提升用户体验,对于帮助快递小哥实现路径优化和位置导航具有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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