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发布,或将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

阅读:49948 2022-04-24 00:00:00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作者:王荣荣
概述
2022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告拟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22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告拟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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