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MASS ELECTRONICS PTY 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305363号“INNOTECH”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997556号“innotec”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121941号“Infotech Innovation Insight Integrit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上述撤销决定书已生效。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