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
食品安全抽检527批次,涉及
酒类、
淀粉及
淀粉制品、
饮料、糖
果制品、
调味品、
粮食加工品、
方便食品、
蜂产品、
罐头、
可可及
焙烤咖啡产品、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
蔬菜制品、
薯类和
膨化食品、
餐饮食品、
食用农产品16大类,其中合格499批次,发现不合格2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