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19年休闲服装等7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等7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5152家企业生产的5256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仍在异议处理过程中,15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无能效标识、伪造厂名厂址、企业擅自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等,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5131家企业生产的523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48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2%。 本次抽查产品为休闲服装、床上用品、运动头盔、衬衫、旅游鞋、泳衣、室外健身器材、皮鞋、毛巾、袜子、蚕丝被、乒乓球拍、排球、篮球、足球、睡衣居家服、T恤衫、丝绸服装、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纸尿裤(片、垫)、沙发、老视成镜、木制家具、燃气采暖热水炉、弹簧软床垫、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仿真饰品、机动脱粒机、磷肥、氮肥、钾肥、热轧光圆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土工合成材料、壁纸、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溶剂型木器涂料、恒温水嘴、发动机润滑油、汽车轮胎、汽车内饰材料、机动车辆制动液、安全帽、膜式燃气表、防盗保险柜(箱)、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汽车后视镜、电绝缘鞋、防爆灯具、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行车记录仪、嵌入式LED灯具、自镇流LED灯、吸油烟机、家用电动洗衣机、电压力锅、房间空气调节器、煮蛋器、电磁灶、除湿机、电热水壶、咖啡机、电蒸锅、电火锅/多用途锅、酸奶机、高强度紧固件、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电线组件、隔离开关、器具开关、原电池、阀门、镁碳砖等77种产品。 在本次抽查中,有4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东莞市爱培科电子有限公司在行车记录仪产品抽查中拒检,兴城市燕莎制衣有限公司在泳衣产品抽查中拒检,广州科启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产品抽查中拒检,上海金子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在防爆电器产品抽查中拒检。 本次跟踪抽查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304家,有42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261家企业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1家企业正在异议处理过程中。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对于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本次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泳衣、毛巾、袜子、防爆灯具、防爆电机、行车记录仪、吸油烟机、电磁灶、阀门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抽查结果分析 (一)休闲服装。抽查了15个省(区、市)298家企业生产的301批次休闲服装产品,其中1批次正在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300批次产品,有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7%。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二)床上用品。抽查了15个省(区、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床上用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三)运动头盔。抽查了2个省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运动头盔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视野、佩戴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四)衬衫。抽查了14个省(区、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衬衫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 (五)旅游鞋。抽查了9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1批次旅游鞋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重点对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成鞋耐折性能。 (六)泳衣。抽查了6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泳衣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5%。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 (七)室外健身器材。抽查了7个省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室外健身器材产品,其中立本集团温州玩具有限公司、山东万鑫龙文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北万众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因擅自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7批次室外健身器材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8%。重点对表面圆角,易接触的管材末端,突出物,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用于抓紧的支撑部位厚度,完全闭合开口,未完全闭合开口,身体卡夹,脚或腿的卡夹,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缓冲装置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完全闭合开口,未完全闭合开口,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缓冲装置。 (八)皮鞋。抽查了12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1批次皮鞋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伪造厂名、厂址,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90批次皮鞋产品中,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重点对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鞋跟结合力、成型底鞋跟硬度、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弯曲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成鞋耐折性能、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 (九)毛巾。抽查了10个省(区、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毛巾产品,其中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8%。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吸水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吸水性。 (十)袜子。抽查了12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袜子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1%。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横向延伸值、纤维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 (十一)蚕丝被。抽查了8个省(市)58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蚕丝被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7%。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填充物品质、填充物含油率、填充物回潮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填充物品质、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 (十二)乒乓球拍。抽查了7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乒乓球拍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齿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粒片覆盖连同粘合剂的总厚度、开胶、底板与胶粒片或海绵胶粒片的粘接结合力、球拍外观(表面)、球拍外观(颜色)、球拍外观(嵌入商标)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底板与胶粒片或海绵胶粒片的粘接结合力、球拍外观(表面)、开胶。 (十三)排球。抽查了11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排球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0%。重点对质量、圆周长、圆周差、气密性、反弹高度、耐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圆周长、耐冲击性能。 (十四)篮球。抽查了9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篮球产品。重点对质量、圆周长、圆周差、气密性、反弹高度、耐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五)足球。抽查了8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足球产品,其中1批次正在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19批次足球产品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3%。重点对质量、圆周长、圆周差、气密性、反弹高度、耐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圆周长、质量。 (十六)睡衣居家服。抽查了10个省(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睡衣居家服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 (十七)T恤衫。抽查了10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T恤衫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8%。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 (十八)丝绸服装。抽查了7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丝绸服装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十九)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了6个省(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8%。重点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自然排气式)、熄火保护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风压过大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防干烧安全装置、接地措施、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热效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水产率、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热效率等。 (二十)纸尿裤(片、垫)。抽查了15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纸尿裤(片、垫)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渗透性能(滑渗量、回渗量、渗漏量)、pH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渗透性能(回渗量)、pH。 (二十一)沙发。抽查了17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沙发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8%。重点对木制件用料、加工要求,金属件用料要求,铺垫料用料要求,泡沫塑料/座面表观密度,泡沫塑料/回弹性能(除慢回弹泡沫塑料外),泡沫塑料/压缩永久变形,防锈处理,摩擦声,面料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木制件外观性能要求,饰面外观性能要求,木制件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附着力(交叉切割法),木制件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耐磨性,木制件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耐冷热温差,木制件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抗冲击,金属件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要求/附着力,金属件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要求/耐腐蚀,金属件电镀层理化性能要求/耐腐蚀,覆面材料理化性能/面料颜色干摩擦牢度,覆面材料理化性能/纺织面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覆面材料理化性能/纺织面料耐碱汗渍色牢度,覆面材料理化性能/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沙发座背及扶手耐久性,安全性能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木制件用料、加工要求,泡沫塑料/座面表观密度,安全性能等。 (二十二)老视成镜。抽查了5个省(市)53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老视成镜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9%。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可见光透射比τV(380nm——780nm)、镜架外观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装配质量、标志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二十三)木制家具。抽查了18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木制家具产品,其中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9%。重点对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力学性能、表面理化性能。 (二十四)燃气采暖热水炉。抽查了10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0%。重点对电源运行安全性、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定热输出、水温限制装置、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温控器故障、热效率、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低电阻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采暖额定热输出、热效率、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 (二十五)弹簧软床垫。抽查了22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弹簧软床垫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重点对面料要求,铺面、边面缝纫要求,缝边要求,面料物理性能/面料耐干摩擦牢度,铺垫料物理性能,卫生、安全,弹簧,耐久性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铺垫料物理性能,弹簧,耐久性,卫生、安全。 (二十六)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抽查了4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重点对气密性、螺纹、最小内径、耐压性、柔软性、弯曲性、耐冲击性、接头耐冲击性、耐安装性、阻燃性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螺纹。 (二十七)仿真饰品。抽查了3个省64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仿真饰品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9%。重点对镍释放量、铅总含量、镉总含量、汞总含量、砷总含量、六价铬总含量、有害元素溶出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镍释放量、铅总含量、镉总含量。 (二十八)机动脱粒机。抽查了14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2%。重点对喂入装置、防护装置、紧固件、噪声、轴承温升、空载运转、安全标志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喂入装置、防护装置、紧固件等。 (二十九)磷肥。抽查了15个省(区、市)111家企业生产的111批次磷肥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1批次正在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109批次产品中,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8%。重点对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游离酸(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硫(以S计)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三氯乙醛的质量分数、粒度的质量分数、细度、包装标识、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砷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铬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等。 (三十)氮肥。抽查了17个省(区、市)76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重点对氮含量、缩二脲、亚甲基二脲、游离酸含量、水分、钠盐、粒度、砷、镉、铅、铬、汞、包装标识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游离酸含量、水分及缩二脲。 (三十一)钾肥。抽查了7个省(区、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包括氯化钾、农业用硫酸钾、农业用硝酸钾3个品种。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重点对总氮、包装标识、游离酸、氧化钾、水溶性氧化钾、氯离子、粒度、水分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游离酸、氯离子。 (三十二)热轧光圆钢筋。抽查了18个省(区、市)72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热轧光圆钢筋产品。重点对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弯曲、碳、硅、锰、磷、硫、重量偏差、不圆度、每米弯曲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三)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抽查了18个省(区、市)57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重点对整根钢绞线最大力、0.2%屈服力、最大力总伸长率、应力松弛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四)土工合成材料。抽查了9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土工合成材料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7%。重点对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厚度偏差率、纵横向断裂强度、标称断裂强度对应伸长率、顶破强力、等效孔径、垂直渗透系数、厚度、纵横向标准强度对应伸长率、CBR顶破强力、纵横向撕破强力、经向断裂强度、纬向断裂强度、标准强度对应伸长率、经纬向撕破强力、剥离强度、拉伸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拉伸屈服强度、屈服伸长率、直角撕裂负荷、碳黑含量、尺寸稳定性、水蒸气渗透系数、常压氧化诱导时间、炭黑含量、拉伸强度、2%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标称伸长率等3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纵横向断裂强度、经向断裂强度、剥离强度、常压氧化诱导时间。 (三十五)壁纸。抽查了9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壁纸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7%。重点对重金属(或其他)元素、氯乙烯单体、甲醛、褪色性、耐摩擦色牢度、遮蔽性、湿润拉伸负荷、伸缩性、可洗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湿润拉伸负荷。 (三十六)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抽查了15个省(区、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重点对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甲醛释放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表面耐磨、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 (三十七)溶剂型木器涂料。抽查了15个省(市)121家企业生产的121批次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20批次产品中,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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