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

阅读:15525 2019-02-13 00:00:00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作者:李琳
概述
中国日报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王晓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1月24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今年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

中国日报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王晓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1月24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今年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

本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7765.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