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
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
餐饮食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农产品、
豆制品、水
果制品、
饮料、
淀粉及淀粉制品、
糕点、
乳制品、
蔬菜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冷冻饮品、
酒类、
速冻食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薯类及
膨化食品、
肉制品、
粮食加工品共18类食品233批次样品,其中24批次不合格餐饮具,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4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豆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饮料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3批次、乳制品24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酒类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肉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其中检出2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玛沁金来源自助火锅的口杯、料碗、盘子、圆盘,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2、玛沁御龍餐饮的料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3、玛沁巴渝柴火鸡店的盘子、小碗,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4、达日县格萨尔自助火锅城的筷子、圆盘、方盘、长方形盘,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5、达日县岭宫自助火锅城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6、达日县平措家源农家乐的啤酒杯和小碗,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7、达日县高原人家火锅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8、祁连县八宝镇德良民俗文化茶餐厅的长方竹节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9、门源县浩门浩云餐厅的民族四碗和6寸蛋形盘, 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0、门源县西苑聚回族农家美食城有限公司的把杯,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1、门源县锦翠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三角盘、小长盘子、勺子、筷子,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2、互助县花之林餐厅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