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阅读:143901 2018-07-30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标准化法》《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建议范围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 (二)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卫生健康领域各专项规划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标准化法》《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建议范围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
 
(二)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卫生健康领域各专项规划的技术要求;
 
(三)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技术要求;
 
(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技术要求;
 
(五)满足基层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技术要求;
 
(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
 
(七)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
 
(八)卫生健康领域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征集范围不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另行征集。
 
二、立项建议提交程序
 
(一)任何公民、法人可通过卫生标准网随时提交卫生标准立项建议,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具体提交方式: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数据查询”栏目点击卫生标准网,在卫生标准网界面点击“公开征集标准建议”,首次使用用户按要求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卫生标准制修订建议书》。网上操作程序如有疑问,可咨询统计信息中心标准处(联系人:张黎黎;电话:010—68792564)。
 
联系人:法制司 陈广刚
 
联系电话:010—62030565
 
(代章)
 
2018年7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本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7082.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