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希伯仑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汇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5088064号“Live 互動美語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7573020号“Taobao LIVE!”商标、第5074598号“上海互动儿童探索馆 Shanghai Discovery Children's Museum及图”商标、第5577360号“PP Live及图”商标、第14490823号“LIVE生活”商标在构成要素及整体外观上有所不同,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