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预先包装米粉样本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阅读:109010 2017-11-23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一月十六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米粉样本被检出金属杂质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有关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东莞米粉 产品品牌:孔雀牌 来源地:中国 港澳总代理:广宏行有限公司 经销商:泰明行有限公司 净含量:每包四百克(十四点一安士) 此…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一月十六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米粉样本被检出金属杂质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有关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东莞米粉
 
产品品牌:孔雀牌
 
来源地:中国
 
港澳总代理:广宏行有限公司
 
经销商:泰明行有限公司
 
净含量:每包四百克(十四点一安士)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九年六月一日
 
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深水埗一店铺抽取该米粉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镉含量为百万分之零点一六,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零点一。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而有关进口商亦正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进口商热线9485 5329,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就上述样本检出的镉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虽然如此,如市民曾购买并存有上述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食用。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完
 
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本文《香港:预先包装米粉样本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6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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