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8期)

阅读:124110 2017-08-23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4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5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北京美家旺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由胡小娣(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村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4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5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北京美家旺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由胡小娣(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村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海鲜厅31号)供货的鲫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经检测实测值为4.96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北京桃伟利达水产经营部经营的由京辉水产供货的鲈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84.8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北京美味天鲜食品店经营的跳跳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13.8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北京财源增水产品销售部经营的由北京翁宝云海鲜经营部供货的基围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113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北京润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由北京一涛水产商贸有限公司供货的江团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34.9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北京关东鲜鱼坊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由北京昌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嘎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经检测实测值为18.8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北京关东鲜鱼坊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由北京昌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江团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经检测实测值为6.06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北京盛乾狂食天堂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0.85 mg/kg,标准值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2017年7月3日
 
 

本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8期)》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6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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