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药监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4号)

阅读:125054 2017-08-23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3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冷冻饮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5…
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3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冷冻饮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56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56批次、罐头13批次、酒类22批次、肉制品55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食糖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重庆日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冻感草莓(冷冻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7.5×104CFU/mL;4.2×104CFU/mL;4.0×104CFU/mL;4.9×104CFU/mL;6.2×104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2.5×104,M=105。大肠菌群检出值2.6×102CFU/mL;5.5×102CFU/mL;2.1×102CFU/mL;3.3×102CFU/mL;2.1×102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庆吉又吉商贸有限公司永川购物商场销售的白鲢,地西泮检出值2.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秀山县滨江公园分公司销售的猪腰(畜内脏),莱克多巴胺检出值14.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本文《重庆市食药监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4号)》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6706.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