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森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9822482号“SPA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6099834号“胜派家具SPAI SPAIFURNITURE”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上述撤销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