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6日,宁夏
食药监局公布
餐饮环节国抽部分79批次食品
监督抽检结果,涉及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食用
植物油(含煎炸过程用油)等两大类食品。经检验,2批次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合格。
据公告显示,2批次不合格用油分别来自银川市兴庆区魏家凉皮光耀店和宁夏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据悉,极性组分含量过高对油脂本身的品质、油炸食品的风味和营养价值产生不良影响,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根据《GB 7102.1-2003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油煎炸过程用油中极性组分≤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