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

阅读:30538 2016-08-15 00:00:00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作者:王荣荣
概述
2016年8月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2510号公告,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此次增修订14种农药在86种蔬果及谷类等农产品的残留容许量,并增列薏仁于杂粮类,山苏、水莲、过沟菜蕨于小叶菜类,金线莲于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木本植物。

2016年8月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2510号公告,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此次增修订14种农药在86种蔬果及谷类等农产品的残留容许量,并增列薏仁于杂粮类,山苏、水莲、过沟菜蕨于小叶菜类,金线莲于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木本植物。
本文《台湾地区拟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6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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