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出首个新食安法实施后销售过期保健品罚单

阅读:187727 2016-04-20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晶报讯(记者 戴霖硕)昨日,记者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生活超市开出5万多元罚单。这是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深圳市首个有关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处罚案例。 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展开检查。执法人员接线索在新安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保健酒存在超…

    晶报讯(记者 戴霖硕)昨日,记者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生活超市开出5万多元罚单。这是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深圳市首个有关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处罚案例。

    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展开检查。执法人员接线索在新安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保健酒存在超过保质期销售的情况。3月28日,执法人员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96元,并处罚款5万元。4月初,当事人已缴纳5万多元罚没款,并未对处罚提出异议,标志此案成功办结。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此案系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超过保质期保健食品经营户作出的首次行政罚款,对此类违法行为按修订前的《食品安全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大加重了处罚力度,最低罚款提高了25倍。此类违法行为最低罚款5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宝安局按新《食品安全法》罚款5万元。
 

本文《深圳开出首个新食安法实施后销售过期保健品罚单》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605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