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6173796号“ZK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ZK及图 16173796

阅读:79327 2018-03-2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深圳淡蔻时尚有限公司(原申请人:深圳黛奥时尚时装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山市小榄镇双艺服饰厂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6日对第16173796号“ZK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申请人…

  申请人:深圳淡蔻时尚有限公司(原申请人:深圳黛奥时尚时装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山市小榄镇双艺服饰厂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6日对第16173796号“ZK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原申请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第15293985号“Z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注册了另一个“ZK”商标,被申请人具有一贯抄袭和摹仿原申请人商标的恶意。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原申请人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原申请人主要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1、天猫网站截图;2、原申请人对其“ZK”服装品牌进行宣传使用的资料(主要包括:原申请人签订的推广项目服务合同、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合同、电商合作合同、营销项目推广合同等)。

  被申请人主要答辩理由:争议商标经过被申请人长期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主要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带有争议商标标识的外包装盒及产品标签照片。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5年1月16日申请注册,并于2016年4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争议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6年4月20日。2、引证商标由深圳黛奥时尚时装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4日申请注册,并于2015年10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0月20日。在本案审理期间,引证商标经商标局核准转让于深圳淡蔻时尚有限公司,即本案现申请人。现申请人向我委出具书面声明,表示承受转让人的地位,参加后续评审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评审后果。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及当事人证据在案佐证。

  鉴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时,引证商标申请在先但尚未初步审定,因此,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提交的证据,我委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可以归纳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我委认为,两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主要考虑两商标在音、形、义上的异同,以指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限,依据两商标在市场上是否存在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进行判定。本案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由正方体黑色背景图案及反白英文字母“ZK”构成,二者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易于混淆,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被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均为自制的单方证据,证明力较弱,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经过被申请人的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足以使相关公众将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另,《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适用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有害于社会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本案原申请人援引该规定所述具体理由仍指向其相对权益,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委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23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6173796号“ZK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ZK及图 16173796》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58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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