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修订3C电池充电器的强制检验规定

阅读:159208 2014-12-30 00:00:00 来源:厦门技贸措施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2014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330006690号公告,预告修订“应施检验3C电池充电器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标准检验局应施检验商品品目明细表修正草案 修正后 修正前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之货品 分类号列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之货品 分类号列 电动手工具用电池充电器(限检验交流转换直流者…

      2014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330006690号公告,预告修订“应施检验3C电池充电器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标准检验局应施检验商品品目明细表修正草案

修正后

修正前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之货品
分类号列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之货品
分类号列

电动手工具用电池充电器(限检验交流转换直流者)

CNS 3765(2005年版)、

IEC 60335-2-29(2010年版)、CNS 13783-1(2004年版)

8504.40.20.00.3

8504.40.91.00.7

8504.40.94.00.4

8504.40.99.90.0

3C电池充电器(限检验交流转换直流之3C电池充电器)

CNS 14336-1(2010年版)或CNS 14408(2004年版)、CNS 13438(2006年完整版)

8504.40.20.00.3

8504.40.91.00.7

8504.40.94.00.4

8504.40.99.90.0

电动手工具用电池充电器以外之 3C 电池充电器(限检验交流转换直流者)

CNS 14336-1(2010年版)或CNS 14408(2004年版)、

CNS 13438(2006年完整版)

8504.40.20.00.3

8504.40.91.00.7

8504.40.94.00.4

8504.40.99.90.0

相关检验规定说明:

一、表列商品自公告日起,依修正后检验标准执行商品检验。

二、本局自公告日起即可受理符合修正后检验标准之验证登录证书申请。

三、本次公告适用之商品,其检验方式、验证登录符合性评鉴模式、商品检验标识及检验费率等规定维持不变。


本文《台湾地区拟修订3C电池充电器的强制检验规定》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5716.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