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合作共促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

阅读:126696 2014-12-15 00:00:0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作者:沈静
概述
2014年1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林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商定,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害,共同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和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分别代表双方签字。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主持签署仪式,国家林…
    2014年1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林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商定,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害,共同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和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分别代表双方签字。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主持签署仪式,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签署仪式。  

  张沁荣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林业局共同担负着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任,共同履行着保国家安全、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责。多年来,质检、林业两部门一直保持着兄弟般亲密无间的良好合作互助关系,建立起了工作会商机制、问题会诊机制和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共享动植物疫情检测鉴定、监测防控、执法监管等方面信息情况。《备忘录》正式签署,标志着质检、林业两部门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双方多开展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活动,促进合作更加卓有成效,为加快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2014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根据《备忘录》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林业局将从七个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共同防范疫情,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共同服务宏观调控,促进资源性产品进口;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林产品出口;加强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合作;共同加强国际和区域性事务合作;加强沟通和联系,完善协作机制。 

    质检总局办公厅、法规司、动植司、通关司、检验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科技司和认监委、标准委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本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合作共促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5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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