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32001713号函,鉴于自美国输入的樱桃、自越南输入的辣椒近6个月里检出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分别达10批和6批,不合格批次明显偏高,自2014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3月16日止,对美国输入的樱桃(货品分类号列:0809.29.00.00.0)及越南输入的辣椒(货品分类号列:2005.99.90.99.6)加强抽批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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