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8089472号“平安车主节”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平安车主节 18089472

阅读:127229 2018-05-2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8089472号“平安车主节”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006173号“平安”商标(引证商标)经我委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注册,至本案审理时,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

  申请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8089472号“平安车主节”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006173号“平安”商标(引证商标)经我委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注册,至本案审理时,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信号灯”等商品上,不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5月20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8089472号“平安车主节”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平安车主节 18089472》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55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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