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 总则》。 本标准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总则、标准中有关使用说明的条款、位置和方式 、在销售点提供信息、编制要求、安全警示、标准化的用语和标志、视听信号、使用说明的耐久性、内容编排、编写质量评价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消费品的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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