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澄江县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云南鼎宏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719187号“华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048702号“华业WEYEAR及图”商标已于2017年7月6日专用权期满,并且未进行续展,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08日
申请人:澄江县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云南鼎宏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719187号“华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048702号“华业WEYEAR及图”商标已于2017年7月6日专用权期满,并且未进行续展,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