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4037018号“群峰机械 QUNFE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群峰机械 QUNFENG及图 24037018

阅读:57063 2018-08-3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福建群峰机械有限公司(原申请人:群峰智能机械股份公司 ) 委托代理人:福建省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申请人因第24037018号“群峰机械 QUNFE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27日,经商标局核准,申请商标转让至福建群峰机械有限公司。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

  申请人:福建群峰机械有限公司(原申请人:群峰智能机械股份公司 )

  委托代理人:福建省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申请人因第24037018号“群峰机械 QUNFE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27日,经商标局核准,申请商标转让至福建群峰机械有限公司。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385911号“叙府 XUFU及图”商标、第21052711A号“巨峰 JUFENG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1050849号“FERRONORDIC MACHINES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差异,整体视觉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30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4037018号“群峰机械 QUNFE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群峰机械 QUNFENG及图 24037018》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52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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