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SOG专业刀具和工具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4493869号“SO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9706949号“SG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见第1616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因此,该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