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委托代理人:广州德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897582号“深中通道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4407133号图形商标处于商标续展宽展期内,为有效在先商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3673736号、第4407133号、第12842312号图形商标具有一定区别,整体可以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