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

阅读:1365 2024-11-05 16:20:19 来源:hengqin.gov.cn 作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字体大小:
摘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合作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第11/2024号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开展2024年上半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  一、适用主体  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者机构。  实质性运营,认定标准按照第2/2023号执行委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属于以下的企业、机构、平台或组织之一:  1.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1)同时满足“成立18个月以上,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须提交2023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证明材料,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项目的“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版块进行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具体申报材料请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纸质材料留存备查。  特别说明:已在2023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期间提交过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的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2)未同时满足“成立18个月以上,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进行综合评估:  ①研发人员数量占单位职工总数及比例证明材料;  ②202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或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证明材料;  ③拥有有效期内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材料。  2.创新平台,包括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新技术示范应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以及提供检验检测、中试孵化、研发设计、资源共享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3.在合作区成立的科技类行业组织。  (二)申请单位进驻经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认定的办公楼宇,且租赁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三)租赁的办公场地需为业主授权委托租赁或者业主直租;  (四)申请单位未在合作区取得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1.除生产制造、实验室外,其余补贴面积为人均15㎡,以与企业或者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并实地办公的人数核算。每家企业或者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  2.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且同比正增长,单位面积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万元/㎡的企业或机构,总补贴面积提高至5000㎡。  3.“主营业务收入”以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单位面积主营业务收入”以企业或者机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度申请的总补贴面积核算。  4.“与企业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并实地办公的人数”按照2024年6月对应的员工人数认定。  (二)补贴期限  连续最长60个月。重点企业或者机构一次性新增场地达到500㎡的,除原面积可继续享受剩余期限的租金补贴外,新增面积可享受连续最长60个月的租金补贴。  特别说明:之前已获得过原横琴新区以及合作区其他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已享受的补贴期限计入本《实施办法》的补贴期限,并按本办法补贴标准享受剩余期限的补贴。  (三)补贴标准  1. 一般企业或者机构前36个月按不超过评估价的60%(最高不超过60元/㎡/月,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价格)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后24个月按不超过评估价的30%(最高不超过30元/㎡/月,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价格)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2.重点企业或者机构前36个月按不超过评估价的80%(最高不超过80元/㎡/月,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价格)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后24个月按不超过评估价的40%(最高不超过40元/㎡/月,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价格)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特别说明:2024年度办公楼宇租金评估价将于后续公布。为保障审核进度,企业或机构须先填报其他申报信息及材料。  (四)重点企业或者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三年牵头、参与承担(须牵头承担子课题之一)国家、广东省、合作区科技计划项目;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4.近两年获得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科技及工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5.晋级横琴科技创业大赛决赛;  6.纳入合作区规模以上统计库;  7.获合作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立项;  8.获国家、广东省、合作区、珠海市批准或认定的创新平台;  9.在合作区成立的科技类行业组织。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  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及时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在“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项目”的“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版块完成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线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清单》,具体申报材料请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纸质材料留存备查。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实际办公人数进行核实。  (二)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扶持资金的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请将相关书面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huenda_temp@hengqin.gov.cn。  (三)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资金。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8937002、0756-3292701。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docx
关键词:
个体工商户
本文《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网址: https://www.yingwu.net/news/3823.html
🚩鹦鹉®️、PARROT®️、YINGWU®️、图形®️标识图案等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核准使用在第35类、第36类、第45类等商品/服务项目中。✅️ ➡️查看详情⬅️

本文《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本网站发布的内容,除非特别注明,均为鹦鹉知产网(yingwu.net)基于第三方提供的新闻源或素材进行的二次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二次创作作品包括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由此创作的作品在享有独立著作权的同时,仍需尊重原作品(即本文)的著作权。因此,本网站的创作作品在版权法框架下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若用户对本网站的二次创作内容进行再次转载、改编或加工(即"基于本文的再次创作"),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本网站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或利用本网站的内容。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本网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阁下/您如需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主张著作权的署名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享有该内容的专有权利。 请务必保留以下完整声明,以注明出处: "本文《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来源于:鹦鹉知产网(https://www.yingwu.net/news/3823.html)"。 若需修改、摘编或用于商业用途,请提前与我们联系并获得合法授权。未经许可的转载、引用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我司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本文发表题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上半年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的文章信息,或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解读,包括但不仅限于话题关键词、背景、法律内容、风险评估、工作信息及风险应对措施等方面。目的是为客户、网站用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并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同时体现我们践行"保护知产,捍卫梦想"企业价值观的决心。若本文中的信息对第三方权益造成影响,或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网站进行处理或删除。

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致力于依法合规运营,坚决反对任何违法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违法行为,本公司将立即报警处理,并主动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配合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障平台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举报违规电话:0760-88888345(客服热线)。

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在线业务平台网站(简称"鹦鹉知识产权网"或"鹦鹉知产网",域名www.yingwu.net)由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主办和运行维护,是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工商财税等相关服务,旨在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支持,助力其在创新领域顺利前行。平台通过智能化工具和专业服务,提升创业者在知识产权和企业管理上的效率与竞争力。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 || (cleanHtml(v.content)).substr(0, 100) + '···' }}
推荐阅读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