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达尔格服装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3703731号“TODD SNYD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我委认为,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568407号“TODD SNYDER”商标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我委依法裁定宣告无效,现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故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