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超级周末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5966709号“下课聊”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早在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4852606号“下课聊”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申请注册日期之前,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证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相关利益,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提起异议申请,请求暂缓审理本案。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注册。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使用宣传情况等证据资料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至我委审理时,引证商标经异议程序获准注册,为在先有效商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下课聊”与引证商标“下课聊”文字构成完全相同,构成相同标识。两商标同时使用在计算机软件设计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提供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其它理由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