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唐山华鑫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31365号“华淼HUAMI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5339140号“金华淼”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已经注销,商标专用权自2017年4月24日终止。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经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再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