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660620号“HAO HUA GARMEN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HAO HUA GARMENT 20660620

阅读:120812 2017-12-0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深圳浩华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火红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60620号“HAO HUA GARMEN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6262153号“HAOHUA及图”商标、第16262233号“HAOHU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的…

  申请人:深圳浩华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火红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60620号“HAO HUA GARMEN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6262153号“HAOHUA及图”商标、第16262233号“HAOHU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的所有人均为深圳浩华服装实业有限公司,系同一主体,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之间的商标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7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0660620号“HAO HUA GARMEN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HAO HUA GARMENT 20660620》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3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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