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5119379号“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及图 15119379

阅读:117148 2016-11-22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北京极赞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神州汉坤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5119379号“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435390号“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经商标局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该商标不再构成…

  申请人:北京极赞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神州汉坤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5119379号“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435390号“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经商标局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该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5119379号“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及图 15119379》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31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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