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80407700号“罗拉贝缇”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罗拉贝缇 80407700

阅读:101667 2025-12-29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广州市觅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火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407700号“罗拉贝缇”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597864号“罗拉宾缇 LAURA URBINATI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上…

  申请人:广州市觅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火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407700号“罗拉贝缇”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597864号“罗拉宾缇 LAURA URBINATI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上述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80407700号“罗拉贝缇”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罗拉贝缇 80407700》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31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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