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81638195号“MIKAEL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MIKAELA 81638195

阅读:140968 2026-04-0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浙江艾米尔时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企财盈文化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638195号“MIKAEL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959809号商标经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程序予以撤销注册,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

  申请人:浙江艾米尔时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企财盈文化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638195号“MIKAEL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959809号商标经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程序予以撤销注册,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8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4月01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81638195号“MIKAEL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MIKAELA 81638195》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2941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