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新西兰生命基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翼叶声(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420632号“HerbWee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截至我局审理本案时,申请商标在“医用阴道清洗液、医用药物、性刺激用凝胶、护肤药剂” 商品上的删减申请已经我局核准,本案现审理范围为“维生素制剂、膳食纤维、医用营养饮料、婴儿食品、医用营养品、营养补充剂、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商品(以下称复审商品)。
2、截至我局审理本案时,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58490694号、第5268688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经核准已注销,引证商标一、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