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FOTONA D.O.O.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141129号“StarWalk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3011280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故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