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0296687号“AOPUDISPLAY”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AOPUDISPLAY 70296687

阅读:82644 2025-09-1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奥浦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7月04日对第70296687号“AOPUDISPLAY”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38031899号“AUPU”商标、第543163…

  申请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奥浦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7月04日对第70296687号“AOPUDISPLAY”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38031899号“AUPU”商标、第54316323号“AUPU”商标、第13599437号“AUPU”商标、第45913981号“AUPU”商标、第49947135号“AUPU”商标、第1803772号“AUPU”商标、第730979号“奧普”商标、第1187759号“奧普”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八)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申请人的引证商标六至八经使用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成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摹仿,致使申请人利益可能受损。3、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与商标代理机构存在核心人员交叉,被申请人为商标代理从业者,其利用业务上的优势,摹仿他人商标,明显扰乱商标市场秩序。4、被申请人的商标申请行为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驰名商标推荐函;驰名商标相关证明文件;相关裁定;所获荣誉;宣传使用资料;被申请人商标注册情况;新闻报道;被申请人企业信息;其他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3年11月28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电子电路板;LED屏幕;液晶面板;液晶显示屏;LED户外广告显示屏;触摸屏”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至八早于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或申请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9类“集成电路;荧光屏”等商品、第11类“照明器材;电热水器”等商品上,现均为申请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规定,其具体内容已体现在相关实体条款中,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争议商标英文“AOPUDISPLAY”与引证商标一至五“AUPU”文字构成、呼叫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电子电路板;LED屏幕”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核定使用的“集成电路;荧光屏”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标示上述商标的商品亦来源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存在某种关联,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六至八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鉴于申请人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了引证商标一至五,我局已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理。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被申请人从事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等相关业务。故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申请人其他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9月13日

本文《关于第70296687号“AOPUDISPLAY”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AOPUDISPLAY 70296687》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15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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